1.招标条件
项目名称: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保健综合楼超静音排风机、送排风机(含消防风机)等设备材料采购
计划批文文号:鲁发改社会〔2011〕1217号、鲁发改社会〔2012〕193号
规划许可证号:建字第370102201200042号
资金来源:财政、贴息银行贷款、自筹
项目出资比例:财政10%、贴息银行贷款70%、自筹20%
招标人: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
报名时间:2014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上午8:30至下午16:30(节假日除外)
报名地点: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33层
项目已具备条件,现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。
2.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
建设地点: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。
规 模:建筑面积约78234.07平方米,框剪结构,地上18层(不包含设备层)、地下2层,建筑高度约76米。本次项目所需超静音管道式通风器约731台;超静音排风机约84台;送排风机约59台(其中涉及消防产品34台)。
招标范围:本项目所需的产品货物的供货、组装、保修、技术培训及相关服务等。
供货期: 详见招标文件。
标包划分: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。
A包:超静音管道式通风器;超静音排风机;
B包:送排风机(含消防风机)。
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一个或多个标包,兼投兼中。
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和采购清单为准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资格:
(1)申请人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(2)对上述产品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;
(3)产品具备相应生产许可;
(4)申请人2010年以来供应商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(必须提供合同原件,代理商投标的,供货业绩指代理商业绩)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;
(5)所投报的消防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(消防型式认可)(仅限B包)。
3.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。
3.3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:
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(2)针对该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(代理商、经销商提供)
(3)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;
(4)2010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原件;
(5)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(仅限B包);
(6)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,简单装订。
4.资格审查方式:资格后审。
5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、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、山东招标网上发布。
6.联系方式
采购人: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代理机构: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
地 址: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地 址: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2号楼33层
邮 编:250014 邮 编:250001
联系人:刘欣 联 系 人:闫光明
电 话:0531-89268197 电 话:0531-87087172
传 真: 邮 箱:sdjzyan@126.com